在滿清的十大酷刑中,有一種刑法叫木馬刑法。這是專門用來懲罰不貞潔或是紅杏出墻的婦女的。木馬刑不僅要對女性犯人施加,而且在行刑的時候還要把犯人環繞整個城內游行,可以說是徹底摧毀了犯人的尊嚴。那么木馬刑法是誰發明的呢?
木馬刑是誰發明的

木馬刑在宋朝和元朝的時候就出現了,在明朝的末期和清朝就更為殘忍,據說發明木馬的的人是一個叫江永的人。但是史書上對于這個人基本沒有任何記載,只是寥寥幾筆帶過,還是野史上有過簡介,所以江永到底存不存在還是一個問題。這種刑罰在一本叫二十四演義的書中也有記載,不過有的人認為這種刑罰不過是一本小說杜撰出來的而已,是不能夠當真的。有的人用變態的心理編造出來,其目的就是為了滿足他們不可告人的欲望。
木馬刑是什么刑罰
木馬刑法是一種既殘酷又變態的刑法,讓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它簡直是讓犯人受盡凌辱,是對婦女身體和心理的嚴重的摧殘。這種刑法就是用木頭做成一個外形酷似木驢的形狀,在用刑的時候,將準備好的馬鞍套在馬上然后讓女人坐在木馬的身上,馬在走動的時候,它的木陰莖向上延伸,一直從女性的陰道刺向心臟,最后會心臟破裂導致死亡。只要是受到這種刑罰,是沒有人能幸存下來的,致死率高達100%。
木馬刑的木棒有多長
木馬刑的木棒通常的長度是一尺多長,大概有兩寸粗左右。根據歷史的記載,由于制作的工藝水平不同,木馬的樣式也各有不同,木馬刑也被叫做木驢。不過大致也就是分為兩種,一種比較簡單,一種比較復雜。簡單的不過就是一段圓木頭,然后后面有一條可供上下擺動的軸承。而復雜的就是可以移動的一個木馬車,把木棍做成跟驢的器官一樣朝上豎起。然后在這個車子往前開的時候這根木棍可以同時活動,每往前1m這根木棍就要動2-3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