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鞅就是商鞅,商鞅的妻子是白雪。商鞅(約前390年—前338年),漢族,衛國(今河南安陽市內黃梁莊鎮一帶)人。戰國時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姬姓,衛氏,全名為衛鞅。因衛鞅本為衛國公族之后,故又稱公孫鞅。后封于商,后人稱之商鞅。應秦孝公求賢令入秦,說服秦孝公變法圖強。孝公死后,受到貴族誣害以及秦惠文王的猜忌,車裂而死。其在秦執政二十余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并使秦國長期凌駕于山東六國之上。但最后還是死于自己的法。

商鞅“少好刑名之學”,專研以法治國,受李悝、吳起等人的影響很大。后為魏國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時對魏惠王說:“公孫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為相。”又對惠王說“王既不用公孫鞅,必殺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魏惠王對公叔痤囑托不以為然,也就沒有照做了。公孫鞅聽說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欲收復秦之失地,便攜同李悝的《法經》到秦國去。通過秦孝公寵臣景監,商鞅三見秦孝公,提出了帝道、王道、霸道三種君主之策。只有霸道得到秦王的贊許,并成為秦國強盛的根基。前359年任左庶長,開始變法,后升大良造。
公元前359年,正當商鞅輔佐秦孝公醞釀變法時,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起來反對變法。他們認為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商鞅針鋒相對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禮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從而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商君書·更法篇》《史記·商君列傳》)。這是以歷史進化的思想駁斥了舊貴族所謂“法古”“循禮”的復古主張,為實行變法作了輿論準備。
周顯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先后兩次實行變法,變法內容為“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斗,實行連坐之法”。這時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與老師公孫賈。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46年),太傅公子虔復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變法日久,秦民大悅。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前340年,率秦趙軍敗魏國公子昂將軍,魏割河西之地與秦,將人民遷居至大梁,此時魏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衛鞅因功封于商十五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