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白了還是侯耀華爭奪遺產就是一個貪字。因為侯耀華是侯耀文的二哥,也就是說他們兩個人是兄弟。當初侯耀文因病突然去世,沒有來得及立下遺囑。在侯耀文剛剛去世沒多久,親人們就反目成仇,爭奪遺產。緊接著問題就來了,侯耀華為什么可以繼承侯耀文的遺產,到底是繼承的,還是強行霸占的?我們知道侯耀文有兩個女兒,兩個女兒都是同父異母,其中大女兒已經成年了,小女兒還未成年,未成年的小女兒在侯耀文病逝之后由母親撫養。

這個時候的侯耀華作為兩個女兒的二大爺,應該來說是沒有直接的繼承權的。但是侯耀華在侯耀文病逝之后協助幫忙,忙里忙外的,甚至主持葬禮,但是這些事情本來就是他作為二哥應該做的事情。但是他不僅僅是做了自己應該做的事情,更是一群人把侯耀文的別墅給搬空了。

按照曾經郭德綱所說的,不僅把侯耀文的別墅搬空了,還有人把侯耀文的衣服亂七八糟的穿走了。另外侯耀文有一些價值昂貴的文物字畫也不知下落了,就連德云社給的六十萬份子錢也沒了。不過后來侯耀華出來解釋說,德云社給的六十萬份子錢是給兩個孩子的,也應該是屬于侯氏家族的。

但是到頭來兩個孩子只是得到了一座空的別墅,只所有還有這所別墅,也是因為某些人實在是沒有辦法把他搬走。可以說侯耀文的遺產就這樣被侯耀華等人瘋狂的瓜分掉了。也正是因為如此,讓郭德綱等侯耀文的徒弟極為不滿,最后導致雙方持續了很久的口水戰。

雖然后來經過法庭出面,雙方都和解了。但是侯二等人和郭德綱一直結下了梁子,后來他們也是不停的在找郭德綱的茬子。所以這樣看來,侯耀文在病逝之后,雖然沒有立遺囑,但是第一繼承人應該是他那兩個同父異母的女兒,侯耀華是沒有權利直接繼承侯耀文的遺產的。

最后,聽說候家有條什么家規:親人去世,財產一年之后才可以進行分配。所以按照家規來講,侯耀華所作所為非但不是有意為之,反而更是有理有據。再多啰嗦一句,如果用所謂的家規來挑戰法律,那就更不值得人道善意角度分析了,那就是表臉。侯耀文的遺產,只能由他的婚內妻子以及親生的子女來繼承。侯耀文去世時沒有妻子,只跟前妻生過兩個孩子,所以只能由這兩個孩子來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