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是在70年代的時候才廢除一夫多妻這個制度的,所以說最初的時候,何鴻燊娶兩個的時候是不犯法的。而且最后他又娶的兩個老婆,只是名義上的,沒有實質性的,所以他沒有犯重婚罪。

何鴻燊的第一個妻子是黎婉華,這個女人可是有有第一美女之稱,特別的漂亮。黎婉華為人低調,但是命運特別的坎坷,不僅僅需要長期吃藥,后來的時候還是遭遇了車禍,不幸離世。何鴻燊第二個妻子是藍瓊纓,這個女人一直陪伴在何鴻燊的身邊,參加慈善活動之類的,陪著何鴻燊社交的人。
何鴻燊第三個妻子叫陳婉珍,她是何鴻燊第一個老婆的私人護士,這是一個非常神圣的職業,由于自己老婆生病了,這個護士就和何鴻燊接觸的多了,慢慢的就日久生情了。
何鴻燊第四個妻子是梁安琪,她是何鴻燊所有的妻子里面,能力最強的一個人,曾經她是商業中的女強人。我相信你一定認識何鴻燊和他第四位姨太太生的孩子,他就叫何猷君,曾經何猷君參加過《最強大腦》這個節目,后來的時候他就主動退賽了。我還是覺得,豪門的水還是挺深的了,沒有點頭腦,沒點手段也不能踏進豪門呢。在這里只能給大家科普一下,何鴻燊沒有觸犯法律,他是鉆了法律的空子。
最初的時候因為他在的地方,執行了很多的法,他用的《大清律例》,所以何鴻燊娶的前兩個妻子是合法,有效的,是同意男子娶妻子,納小妾,和休妻的。他的三房和四房只是擺了酒席,沒有合法的程序而已,但是因為他有權利,所以他娶三個,四個還真的沒有人敢說些什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