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高速公路三車道的車速分別是(從左到右):(1)第一條車道:110-120公里/小時(小客車專用道/超車道);(2)第二條車道:90-120公里/小時(客車專用道/快車道);(3)第三條車道:60-120公里/小時(客貨車專用道/慢車道);

高速公路三條車道限速從左側數起,一般的限速規定分別如下:
當然了,這只是一般高速公路三條車道的分別限速,如果高速路段是坡道閘道等特殊情況,那么會有另外的限速規定。坡道的限速與坡道的長度和角度以及車流量有關,而閘道的限速是40km/h。至于高速公路上的彎道普遍不需要減速,這與我國彎道的設計標準有關。
高速公路的彎道設計有一定標準,在平原或者丘陵地區的高速公路彎道的最小曲線半徑為650米,山區間的高速的最小曲線半徑是250米,當車輛以120km/h通過彎道時所產生的離心力不會超過0.2g,而一般汽車可承受的離心力至少0.5g,所以不必減速。
按照這種設計標準,如果在高速彎道上要使出小豪的絕技——旋風沖鋒龍卷風,那么你起碼要將車開到250km/h才行。但是要將車開到250km/h只有高檔點的車才行,而高檔點的車能夠承受的離心力又會更大,所以還要開得更快。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超車道上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超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行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減速車道速度在每小時50公里以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在高速行駛時,要注意交通標志,行駛中不得超過標志標明的速度。如遇雪、雨、霧天氣或路面潮濕、冰滑和能見度較差情況時應及時將車速降低到安全車速以下,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不能盲目開快車。不得隨意提高車速頻頻超車,不準超速行駛,以免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