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是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公路修建。公路管理局的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公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全市公路發展戰略、規劃、規章和管理辦法,并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研究制定全市公路交通規劃及現有公路技術改造方案,負責全市國道、省道及重要縣道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并對全市縣、鄉公路建設、養護進行業務技術指導。(三)負責編制公路建設、養護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市公路和橋梁工程的驗收工作。(五)制定公路科技政策和規范,負責公路科學技術研究和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運用。(六)負責對公路汽車渡口、收費站進行統一管理和公路通行費、過渡費等規費的征收及使用管理。
(七)負責全市路政管理和路政執法,保護路產路權。規劃、審批和管理公路兩側各種構造物和廣告、宣傳等設施;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審批公路沿線的各種建筑設施。(八)承擔公路、橋梁工程的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業務。(九)負責國防公路戰備工作。
(十)開展公路建設融資和國際交通合作及涉外工作。(十一)負責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黨的建設、干職工隊伍建設和勞動人事管理等工作。(十二)負責管理本局下屬各單位。(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相關主體交辦的其他工作。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公路管理局是屬于事業單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