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腐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確保三者協同發力、相輔相成以取得全面從嚴治黨更大的戰略性成果。抓實“三不腐”,需強化不敢腐的懲治震懾。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區域性腐敗和領域性腐敗交織、用人腐敗和用權腐敗交織、“圍獵”和甘于被“圍獵”交織等問題依然突出。

因此在今后很長一個時期仍需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以雷霆之勢、霹靂手段大力開展反腐敗斗爭,不斷強化不敢腐的震懾作用。要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有腐必懲、有貪必肅,才能讓“不敢腐”的警鐘長鳴、利劍高懸,才能從總體上削減貪腐問題存量、遏制增量,使反腐敗斗爭不斷取得實質性進展,使政治生態不斷得到優化。
同時通過把黨的自我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結合起來,探索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新途徑,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結合起來,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抓實“三不腐”,需扎緊不能腐的制度籠子。黨的十八大以來,紀律處分、黨內監督、巡視、問責等條例、規定陸續推出或不斷修訂,為提升監督管理、綜合施策提供了及時、有效的制度供給。
不能腐的防范機制離不開相應的制度保障,只有健全制度、立好規矩,把制度建設傳導到反腐倡廉的各個領域;同時通過深刻剖析腐敗背后的制度漏洞,著力深化標本兼治,建立健全權力監督制約制衡機制,才能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制度建設落實到制約和監督權力各個方面,發揮制度的激勵約束作用,形成靠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長效機制,才能最終筑起遏制腐敗滋生蔓延的藩籬。
抓實“三不腐”,需筑牢不能腐的思想自覺。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實現了從寬松軟到嚴緊硬的根本性轉變,而作為黨員干部對黨和人民的事業肩負著光榮而重大的責任,能否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關鍵作用,事關黨和國家的前途命運。
因此要經常對照黨章檢查自己的言行,切實增強政治定力、紀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切實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要強化守初心、擔使命的思想教育,始終和黨保持高度一致,堅定思想信念不動搖,將黨性刻在心里,記在腦海,落在腳下,唯有始終保持這份初心,時刻與黨保持一致不做兩面人,才讓自己的“兩袖清風”成為“仰不愧天、俯不愧地、內不愧心”的浩然正氣,行得端、走得正地為老百姓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