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的現行政策,社會養老保險在做到法定退休年齡前繳夠十五年之后,來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到養老保險金了,假如在半途人出現意外或是身亡怎么辦呢?保障金還是否可以使領呢?下邊一起來看一下。
社會養老保險還沒有繳夠十五年但人死亡。假如社會養老保險還沒有繳夠十五年可是人死亡了,以前個人所交納的養老金會所有退還,可是如果是企業交的就不容易退還。

社會養老保險繳夠十五年后代身亡。假如社會養老保險交可以了十五年但還不等他領養老保險金就人就身亡了,本人交納的社會養老保險會所有退還給親屬。
社會養老保險剛領好多個月或兩年后代身亡。交可以了十五年的養老金又來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領養老保險金了,領過養老保險金后代身亡,就不容易再派發養老保險金,交了的養老保險金也不會退還。
社會養老保險的交納對退休后的生活是有協助的,平常要多留意身心健康和安全性,之后使用壽命越長,領的養老保險金便會越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