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權力者為皇帝,皇帝下設三個最高官職(即:太尉,【中央掌軍事最高官員】丞相,【秉承君主旨意綜理全國政務的人,最高行政長官】御史大夫【中央監察機構的最高長官】
2、秦朝中央官制的最大特征是皇權的至高無上。強大的君權以及對舊公族的特權的不斷削弱,也是秦國最

3、后取代在文化上優越的其他各國而統一中國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后來的漢朝官制也延續了秦朝官制這一特點。
4、丞相是最高的行政官,上承皇帝詔命,下統百官,總攬政務。(《漢書·百官公卿表》:「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丞天子助理萬機。」)秦國丞相之設始于秦武王二年,是年設左、右丞相,秦昭王三十二年,改相邦(漢代諱為“相國”)。秦王政[1]未親政時,以呂不韋為相邦,并置丞相昌平君,期間或左右二相并置、或設獨相、或稱相邦。秦始皇統一全國后,以李斯為左丞相,馮去疾任右丞相。秦二世誅李斯、馮去疾,以趙高為中丞相。秦制,出任丞相的人均受封侯爵。
5、秦創置御史大夫,掌監察百官,為左丞相。(《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左丞相。」《通典·職官典二》:「秦無司空,置御史大夫以貳于相。」)與戰國時列國普遍設置的負責記錄與檔案管理的御史不同,秦國的御史專掌糾察百官,是中國古代專門監察官制度的發端。
6、御史大夫屬官有兩丞,一為御史丞,為大夫之副;一為御史中丞。其中御史中丞因為統領侍御史和諸郡監御史,可以命令御史按章糾彈百官,權力尤重。
7、九卿仰丞相政令,分掌國事。九卿之屬有負責宗廟祭祀禮儀的如奉常,有負責國家刑法的如廷尉。九卿執掌各寺,統御諸事,由于先秦時期官職分化并不清晰,致使許多現在看來無用的官職在當時也是擁有極高的地位。
8、奉常,掌宗廟祭祀禮儀(《通典·職官七》:「奉常,周為春官宗伯,掌邦禮,秦改奉常。」),銀印青綬、秩中二千石(九卿皆同)。屬官有負責宮廷音樂的太樂;負責太廟祭祀事務的太祝;負責皇帝飲食以及祭祀用食物供奉的太宰(與周朝的太宰不同);負責管理巫醫的太醫;負責觀察天時星象、兼皇家史官的太史;負責應皇帝詔命進行卜筮太卜。
9、郎中令,掌殿中議論、賓贊、受奏事、宮廷宿衛之事(《秦會要》:及主諸郎之在殿中侍衛,故曰郎中令)。郎中令的屬官有負責議論的大夫;負責賓客迎送、接受群臣奏事的謁者;供奉宮廷、等待受職的諸郎;以及期門、羽林等禁衛軍。
10、大夫,為專門的諫議官,無定員,有諫議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諫大夫等各類官稱(《齊職儀》:秦置諫議大夫,掌議論,無常員,多至數十人,屬郎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