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峰因為向劉鑫求復合未遂,續(xù)而采取了報復行動,成了江歌案的元兇,最后被日本方面判處了20年有期徒刑,那么陳世峰怎么才判20年?陳世峰為何想殺江歌?陳世峰為什么不能引渡回國?帶著這些疑問,跟小編來一探究竟吧。
陳世峰怎么才判20年

1、陳世峰被判20年有期徒刑是日本的法律決定的。即使江歌媽媽再不滿意這個結果,作為家屬的她也不能再提起上訴了。因為在日本的法律程序中,只有檢方才能對審判結果提出上訴。而陳世峰最終獲刑20年,符合日本檢方的預期。
2、江歌案庭審完畢,殺人犯陳世峰被判有期徒刑20年,這個結果不是大家所滿意的,我們想要的是殺人償命,一命換一命。在得知這個宣判結果后,小編一點也不驚訝,反而覺得還好有20年,而是不是13年。不要認為小編冷血,按照日本法律的量刑,這20年已是極限了。
3、江歌案整個審判的過程日本檢方剝繭抽絲,讓陳的謊言失效,辨別了劉的偽證,嚴謹?shù)膽B(tài)度讓人肅然起敬,判刑依據(jù)一條條列出,清晰明確,令人信服,只是苦了江歌一條鮮活的生命,以及活在仇恨中的江歌媽媽。
陳世峰為何想殺江歌
陳世峰起初想要報復的對象是劉鑫,而并非江歌。由于陳世峰在白天曾經(jīng)找過劉鑫,要求復合被拒絕,到了晚上,再次帶刀尾隨劉鑫。一般的,這種心理可以理解為陳世峰對挽回劉鑫已經(jīng)不再抱有希望,決定采取報復行為。在陳世峰將要對劉鑫進行報復的過程中,受到江歌的阻攔。于是陳世峰對劉鑫的仇恨已經(jīng)被轉嫁到了江歌那里,他殺了江歌,其報復行為已經(jīng)完成。
陳世峰為什么不能引渡回國
中日之間沒有引渡條約,日本更不可能送回中國國內審判。即使存在引渡條約,也是指如果中國公民在中國犯罪,逃到國外,由國外引渡回國;一般情況下,中國公民在國外犯罪,不會引渡回國的。死刑犯不引渡,是各個國家的通行規(guī)則,這個案件會判處有期徒刑,不會引渡回國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