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56個民族,是個由多個民族組成的大家庭。除了漢族以外,其余的55個民族均為少數民族,所以有少數民族的特色的姓氏就有很多。那么少數民族姓氏有哪些?少數民族為什么不吃豬肉?少數民族為什么有優待政策?現在就讓小編來為大家一一揭秘吧!
少數民族姓氏有哪些?

1、少數民族姓氏分不同的民族,比如瑤族: 盤、沈、包、房、李、鄧、周、趙、胡氏等。藏族: 色氏、木氏、董氏、東氏、惹氏、朱氏(柱氏)等。滿族: 滿語稱姓氏為哈拉,是標志血緣關系的稱號,還有愛新覺羅、瓜爾佳、鈕鈷祿、舒穆祿、納蘭、董鄂、馬佳等。蒙古族: 包氏、云氏、巴姓、烏姓、陶姓、巴姓等。
2、少數民族形式主要有:翟、戎、安、尉遲、宇文、長孫、呼延、慕容、萬俟等這些姓。南北朝之前的古書上是找不到的,這些原本是少數民族的部落名稱,后來進入中原地區,部落名稱也就成為姓氏。有不少系以部名為姓氏,大都為復姓,也有三字姓和四字姓。這些姓氏約有近300個,經過多次民族大融合,基本上都已改變為單姓,和漢族的姓氏融合為一體。
少數民族為什么不吃豬肉?
少數民族不吃豬肉根源于《古蘭經》的規定,不吃自死物和豬肉。豬的傳染病很多,閃米特族人自古以來,視死動物和豬為穢物,不可食,不可摸,不可用之祭神。維吾爾族對飲食的禁忌因出自伊斯蘭教的經典,所以是每個維吾爾民必須遵守的,年深日久,代代相遵,就逐漸演變為維吾爾族生活方式和飲食習慣的組成部分。
少數民族為什么有優待政策?
因為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給予特殊的照顧,是實現民族平等的客觀需要。由于歷史、自然等多方面的原因,新中國成立前,少數民族地區生產力水平低下,經濟、社會、文化發展相當落后。新中國的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建設,就是在這樣極端落后的基礎上開始進步。我國的少數民族優惠政策是在民族平等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基本原則下,針對少數民族社會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本身無力實現國家法律所賦予的各項權利的現狀,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發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