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現在的法律不斷完善,但仍然有很多違法犯罪行為發生,這不,北京大興殺門案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但令人不解的是,這個案子的起因僅僅是因為一場家庭糾紛。正是因為丈夫對家庭心生積怨,竟用刀殺了一家六口!

提起北京大興殺門案,真叫人唏噓不已!由于此案與佳木斯之前的滅門案不一樣,這起北京大興滅門案竟是因家庭糾紛引發的,而兇手卻是這家人的丈夫!
事情是這樣的,在北京大興殺人事件中,80后李磊是家中長子,有一個姐姐,妻子王美玲大他3歲,兩人有兩個兒子。此案發生前,李磊一家4口與父母及姐姐一起住在大興清澄名苑北區14號樓,自從搬到這里之后,他們新家的時間并不長。2009年11月23日晚10點許,喝醉酒的李磊在臥室殺死了妻子,然后走進妹妹李燦的房間,殺死了玩電腦的妹妹。李磊回到了臥室。十幾分鐘后,聽到父親李漢朝敲門的聲音,李磊拿著刀子開門扎死父親,看到母親向國華從臥室出來,再次殺死了母親。
一個多小時后,李磊來到母親的臥室,殺死了正在睡覺的兩個兒子,其中最大的兒子6歲,最小的2歲。五天后,李磊在三亞被捕。2010年11月15日,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李磊不能正確處理家庭矛盾,殺害6名近親,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磊死刑,附帶民事賠償三方受害者345萬余元。審判期間,李磊當庭認罪,請求法官判處他死刑。
李磊在北京大興殺門案宣判后,以其名下財產“不夠賠”為由,提起民事上訴。其后,市法院維持原判。最高法院批準死刑后,李磊立下遺囑,將其名下的房產和財產留給了奶奶楊某。李磊于2011年9月16日被處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