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木馬是滿清十大酷刑之一,據說是懲罰古代女性紅杏出墻或者不貞。用刑把這個馬鞍套在馬上,再讓女子坐在刑具上,馬走動時中間的木陰莖就會向上伸,長度遠遠超過女性陰道的深度,一直刺破內臟,慢慢流血而死。
1、在古代女子地位一向低微,對女子的規矩也特別多,比如女子不得隨意拋投露臉,要三從四德等等。
2、而古代女子的貞操更是比命更重要,一旦發現女子不守婦道犯了什么罪,會用各種殘忍侮辱的刑罰懲戒女犯人,其過程更是生不如死,其中最著名的莫過于古代女子刑罰騎木馬,其殘忍程度簡直令人發指。
3、最早有關“騎木馬"的記載是在北宋時期,那時叫做木驢,所謂“木驢”通常是一面圓長型的木板,下面安裝有四條支撐的驢腿或滾輪,如同一張普通的條凳。
4、所不同之處,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現一定的弧度,類似驢背的形狀;另外于長木板正中間,安裝一根約二寸粗、一尺余長的圓木橛子向上直豎,象征驢球,因而一般稱呼此類殘酷刑具為“木驢”。
5、當女犯人被判死罪后,便開始行刑,她的全身衣褲將被完全剝光,驗明正身,然后衙役們將女人捆綁妥當,便可將她的雙腿分開,下體對準那根驢背上的粗木橛直插進去。接著,用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防止其因負痛而掙扎。然后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上的女犯人游街示眾。
6、在當時,女犯人“騎木驢”游街示眾的時間長度通常不會超過三個時辰,一般自辰時初示眾到午時為止。而由于女犯必須用力繃緊雙腿以抵抗下體和肛門處的壓力,所以行刑前將她們從“木驢”上解下來時,沒有一個能夠自己站起來。此時,受刑的女犯人被堅硬的木橛子搗爛了子宮和內臟,大都是氣息奄奄,昏死過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