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科里并不是領導干部的組員,在政治制度與參考政治制度管理方法的黨的行政機關工作員的職位與等級為十八級至二十六級。科員實際上便是一般工作員,非領導人員分成八種:調研員、副調研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公務員。依據2019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下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科員分成:一級科員和二級科員 。

新錄取國家公務員實習期滿達標后,專科大學、本科、得到 雙學士學位的本科大學畢業生(含修業年限為六年之上的本科大學畢業生)、在職研究生班大學畢業和未得到 研究生學位的碩士研究生按科員職位。在政治制度與參照管理的黨的行政機關工作員的職位與等級為九至十四級。科員實際上便是一般工作員,非領導人員,分成四種:公務員、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相匹配的等級以下:
1、一級巡視員:十三級至八級;
2、二級巡視員:十五級至十級;
3、一級調研員:十七級至十一級;
4、二級調研員:十八級至十二級;
5、三級調研員:十九級至十三級;
6、四級調研員:二十級至十四級;
7、一級主任科員:二十一級至十五級;
8、二級主任科員:二十二級至十六級;(原得到 博士研究生的碩士研究生,任職為主任科員,列入二十二級)
9、三級主任科員:二十三級至十七級;
10、四級主任科員:二十四級至十八級;(原得到 研究生學位的碩士研究生列入副主任科員二十四級)
11、一級科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原專科畢業列入科員二十六級,大學本科畢業列入科員二十五級)
12、二級科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原公務員列入二十七級)
第四條考評達標的新錄取國家公務員,按下列要求就職評定:
立即從各種院校大學畢業生中錄取的、沒有工作經驗的國家公務員:普通高中和職高大學畢業生,任職為公務員,列入二十七級;專科大學大學畢業生,任職為科員,列入二十六級;本科大學畢業生、得到 雙學士學位的本科大學畢業生(含修業年限為六年之上的本科大學畢業生)、在職研究生班大學畢業和未得到 研究生學位的碩士研究生,任職為科員,列入二十五級;得到 研究生學位的碩士研究生,任職為副主任科員,列入二十四級;得到 博士研究生的碩士研究生,任職為主任科員,列入二十二級。新錄取國家公務員就職時間從實習期滿之日起測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