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圣依告周星馳,黃圣依勝了。黃圣依一直以來都是頂著“星女郎”稱號的,被周星馳捧紅以后就提出了解約,并且和他打起了官司,之后便很少有作品了。當初黃圣依和周星馳鬧掰之后,大家都表示很詫異,畢竟當初是周星馳把她捧紅的,黃圣依不僅覺得委屈,更是脅迫要求她拍攝她自己不想拍的電影,更是無法接受周星馳讓她接手的代言,只顧著公司的經濟利益,而且說話不負責任經常搪塞自己。

黃圣依在大學還沒畢業時,就出演青春偶像劇《紅蘋果樂園》,正式開始演藝生涯。后來黃圣依參加《功夫》試鏡,被選角導演挑中見到了周星馳,黃圣依事后說,“作為一個影迷見到自己的偶像,我以為見完就完了,沒有把會被選上這件事太放在心上”。
但是萬萬沒想到卻被星爺要求第二天穿吊帶素顏來見,“他說你明天可不可以再來一下,可不可以穿一件吊帶,一點妝都不要化。于是,黃圣依在數千人中脫穎而出,簽約周星馳旗下星輝公司,出演《功夫》中“啞女”一角,并主唱《功夫》的主題曲《只要為你活一天》。
黃圣依當年憑借周星馳的電影《功夫》被提名了第24屆香港金像獎最佳新人提名,但是2005年星輝公司透漏,黃圣依在上海向媒體黨方面宣布解決,當時周星馳都被黃圣依的舉動嚇到了,還以為是小女孩耍性子呢,沒想到來直的。
周星馳在采訪的時候也出來澄清,說:“我們公司對黃圣依很好,她怎么連招呼都不打,就突然就突然單方面宣布解約,說翻臉就翻?"周星馳非常的失望,自己用了8年的時間栽培黃圣依,還不到兩年就解約了。
而解約后,黃圣依還要求賠償,還走了法律程序,至于誰贏了后來媒體也沒有報道,畢競黃圣依單方面解約在前,而周星馳所在的公司在沒有和黃圣依協商的情況下,就讓她拍攝電視劇,廣告也是不應該的。
至于兩人的官司,也打了好長時間。2005年12月16日黃圣依狀告周星馳索賠百萬,上海法院予以受理。2006年10月27日星輝告黃率在香港開庭,但雙方都未出庭。而官司的結果則是,到了2007年宣布庭外和解各自在兩地法院宣布撤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