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刑罰中,有許多十分殘忍而恐怖的刑律,如今天所講的鉛刑、凌遲之刑、婦刑、宮刑等,都是相當(dāng)殘忍的啊! 又稱滿清十大酷刑之一。 灌鉛刑的恐怖之處又在哪里呢? 如何用一種方法實施? 它比肉刑更殘忍,那是更不正常嗎? 以下就一起具體了解一下這種恐怖的刑罰吧!
灌鉛刑—將鉛液灌入人體

至于灌鉛這類恐怖酷刑,其殘忍程度令人目瞪口呆,在我國古代也是死刑中的一種,比歐洲酷刑巫婆的椅子、開花梨更殘忍無道。 那個囚犯所受的傷害是無法用言語描述的。 鉛熔點為325°C,只有在達(dá)到這個溫度時,它才會融化,而灌鉛呢,就是把已經(jīng)融化的鉛液注入人體,瞬間內(nèi)體內(nèi)各器官都會凝固,也會發(fā)出嗚咽聲。
實施這類酷刑的方法也很簡單,首先把鉛溶化,然后使用一種特殊的刑具,把它從囚犯的口中灌入體內(nèi),可以瞬間把人燙死,而且這種液體還可以在體內(nèi)凝固,把整個人體器官都給毀了,灌鉛刑下,任何人都不能活。
灌鉛這種酷刑并非傳聞,而是史實,據(jù)記載,漢代廣川王劉去的王后陽城昭信妒忌而殘暴。 劉去寵愛另一個叫榮愛的美姬,多次與她喝酒,昭忌忌得很,就對劉去說:“榮愛看人的時候,臉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跟誰有私情。” 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繡領(lǐng)子上的花紋,便一怒之下將衣服奪去,投入火中燒去。 榮愛見劉去氣憤,十分害怕,投井求生,劉去命人將她救出,不幸未死。 劉去杖責(zé)榮愛,她招認(rèn)了私情,榮愛受了刑,胡說八道,跟醫(yī)生有情。 劉去愈來愈生氣,他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割下她的兩個眼珠,再割下她大腿上的兩塊肉,最后用溶解了的鉛水灌進(jìn)她的嘴里,一直折磨著榮愛直到死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