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富士康工作壓力太大,殘酷的企業機制導致他們心理出現了問題,第二點就是富士康的員工曾被告知跳樓會賠償十萬元,在當時那個年代十萬元已經不少了,因此我們并不能百分之百的確認會不會有一些員工想要以自己的性命去給家人們搏一個未來,如果自己從樓上跳下去,家人就能得到10萬元的賠償,因為這件事有些人一時想不開也是有可能的。

從2008年就進入富士康工作的員工小王稱對外透露,廠里面提供的宿舍住的人太多,最多一個宿舍住過幾十個人,被領導罵也是普遍現象,脾氣比較爆的員工經常會和管理人員吵架,此外小王還表示:員工在進入富士康前都會進行崗前培訓,我當年培訓時,負責培訓的人員教導我們進廠工作后,凡事要想得開,工作要愉快,不要動不動就去跳樓,而且還告訴我們,跳樓一個廠方賠10萬。
對于這幾位跳樓死亡的富士康員工最后究竟有沒有得到十萬元的賠償,我們不得而知,但是這件事情引發的大眾反思還是很多的,富士康迫于輿論也得把13連跳事件給壓下去。企業應當機立斷地采取一系列措施來控制危機的繼續蔓延升級。在這個信息傳播高速發達的時代,負面消息更是很容易被公眾接收。
但明顯的是,一直到了富士康員工發生“第十跳”時,富士康高層都沒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對跳樓者的死因也沒有表態,而是消極拖延,導致了各方對危機事件不斷的各種謠言和猜疑,事態變得嚴重且不可控制。2危機公關不到位導致危機加劇在進行危機公關時,要系統運作,絕不可顧此失彼。富士康邀請媒體到企業參觀,將企業的情況告知公眾,表明企業對該事件的重視。并盡快查明事件真相,在第一時間告知公眾及媒體。雖然富士康能主動面對媒體,能積極地配合媒體及相關主體主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