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飛機大多數是在平流層飛行,人們說到飛機的速度時,是指聲音在平流層的傳播速度290米/秒,一馬赫速度折合成每小時就是1044千米。由于聲音在不同介質、不同高度、不同溫度等條件下的傳播速度不一樣,因此,音速的數值也不一樣。聲音在海平面高度傳播,速度為340米/秒,而在平流層高度傳播,由于空氣密度小于海平面高度,聲音速度卻降到290米/秒。如果在固體或液體中傳播,傳播介質密度比空氣大得多,聲音的速度可以達到每秒幾千米。

自然界中聲音的傳播速度是三百四十米每秒左右,也可以簡單的認為一馬赫就是聲音在一般情況下的傳播速度,即為340米每秒。那么15馬赫的速度差不多就是340乘以15,大概是5140米每秒,計算出來差不多就是18400公里每小時。飛機如果是這個速度的話,那就是超音速的飛機了。

飛行器在天上飛的速度遠比地面汽車快多了,所以如果還是使用地面上的這些計量單位比如說多少公里每小時,那算出來的數據就會非常的大,很不方便,所以人們就用了馬赫這個單位。不過準確的說其實馬赫它也不能算是一個速度的計量單位,它應該算是一個比例值。它是利用飛行器的飛行速度,來除以聲音傳播的速度得到數比值。如果一個飛行器的飛行速度和聲音很多傳播速度是一樣的話,那么它們之間的比值就為一,即為一馬赫。

自然界中聲音的傳播速度是三百四十米每秒左右,也可以簡單的認為一馬赫就是聲音在一般情況下的傳播速度,即為340米每秒。那么15馬赫的速度差不多就是340乘以15,大概是5140米每秒,計算出來差不多就是18400公里每小時。飛機如果是這個速度的話,那就是超音速的飛機了。

馬赫數(Machnumber)用于超音速或可壓流動計算,以航天航空領域最為常用。常寫作Mach數,它是高速流的一個相似參數。我們平時所說的飛機的Mach數是指飛機的飛行速度與當地大氣(即一定的高度、溫度和大氣密度)中的音速之比。比如Ma1.6表示飛機的速度為當地音速的1.6倍。

馬赫數以奧地利物理學家馬赫(1836-1916)命名,簡稱M數,表示為:M=V/a,M數是衡量空氣壓縮性的最重要的參數(見馬赫波)。定義為物體速度與音速的比值,即音速的倍數。其中又有細分多種馬赫數,如飛行器在空中飛行使用的飛行馬赫數、氣流速度的氣流馬赫數、復雜流場中某點流速的局部馬赫數等等。

由于馬赫數是速度與音速之比值,而音速在不同高度、溫度等狀態下又有不同數值,因此無法將Ma2.8的數值換算為固定的km/hr或mph等單位。馬赫數如果作為速度單位來使用,則必須同時給出高度和大氣條件(一般缺省為國際標準大氣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