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馬赫即一倍音速(聲速):1馬赫=每小時1126公里馬赫數的命名是為了紀念奧地利學者馬赫(ErnstMach,1838-1916)。馬赫一般用于飛機、火箭等航空航天飛行器。由于聲音在空氣中的傳播速度隨著不同的條件而不同,因此馬赫也只是一個相對的單位。

每“一馬赫”的具體速度并不固定。在低溫下聲音的傳播速度低些,一馬赫對應的具體速度也就低一些。因此相對來說,在高空比在低空更容易達到較高的馬赫數。馬赫是表示速度的量詞,又叫馬赫數。

20攝氏度時聲音在空氣中的傳播速度是340m/s也就是1224km/h超過這個速度的都是超音速馬赫數(Machnumber)常寫作M數,它是高速流的一個相似參數。我們平時所說的飛機的M數是指飛機的飛行速度與當地大氣(即一定的高度、溫度和大氣密度)中的音速之比。比如M1.6表示飛機的速度為當地音速的1.6倍。

馬赫數以奧地利物理學家馬赫(1836-1916)命名,定義為物體速度與音速的比值,即音速的倍數。其中又有細分多種馬赫數,如飛行器在空中飛行使用的飛行馬赫數、氣流速度的氣流馬赫數、復雜流場中某點流速的局部馬赫數等等。由于馬赫數是速度與音速之比值,而音速在不同高度、溫度等狀態下又有不同數值,因此無法將「M2.8」的數值換算為??km/hr或??mph等單位,馬赫數也無法作為速度單位來使用。

馬赫數最大的作用,是用來區隔現在速度為未達音速0.8倍的次音速、音速0.8~1.2倍上下的穿音速、音速1.2~5倍的超音速、超過音速五倍以上的高超音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