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有貪婪:失控的,是七宗罪中的重點。其他的罪惡只是無理欲望的補充。淫欲:肉體的欲望,一般指過度貪求性愛的快樂。暴食:饕餮的欲望,浪費食物或者過度放縱食欲,過分貪圖逸樂皆為暴食一罪。嫉妒:財產的欲望,因對方擁有的財產比自己多而心懷怨恨(此處的財產并非限定于資產,更多的指才能)懶惰:逃避的欲望,懶惰及浪費所造成的損失為懶惰一罪的產物。傲慢:卓越的欲望,過分自信導致的自我迷戀,覺得自己處處都高人一等為傲慢。憤怒:復仇的欲望,源于心底的暴躁、憎恨、憤怒,導致情緒失控而產生強烈的復仇欲望為暴怒。

擴展資料:七宗罪(Sevendeadlysins),罪惡的來源有七種。13世紀道明會神父圣多瑪斯·阿奎納列舉出各種惡行的表現。天主教教義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宗教格里高利一世的見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惡行”。“重大”在這里的意思在于這些惡行屬于罪惡的來源,例如盜賊的欲望源于貪婪。
這些惡行最初是由希臘神學修道士龐義伐草撰出8種損害個人靈性的惡行,分別是暴食、淫欲、貪婪、憤怒、懶惰、傷悲、自負或傲慢。龐義伐觀察到當時的人們逐漸變得自我中心,尤以驕傲為甚。懶惰在這里指“精神上懶惰”。
六世紀后期,教宗艾文略一世將那8種罪行來源減至7項,傷悲并歸入懶惰,自負并入傲慢,并加入妒忌。他的排序準則在于對愛的違背程度。其順次序為:傲慢、嫉妒、憤怒、懶惰、貪婪、淫欲、暴食。
中世紀著名的神學家圣·托馬斯·阿奎那在評注亞里士多德的《尼各馬可倫理學》時,撰寫了《論惡》(OnEvil)一書,書中對宗教罪做出了具體的描述,順序是:傲慢(Pride)、嫉妒(Envy)、懶惰(Sloth)、憤怒(Wrath)、貪婪(Greed)、暴食(Gluttony)和淫欲(Lu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