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是我國最早的詩歌總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公元前十一世紀)至春秋中葉(公元前六世紀)約五百余年間的詩歌三百零五篇(《小雅》中另有六篇“笙詩”,有目無辭,不計在內),最初稱《詩》,漢代儒者奉為經典,乃稱《詩經》。

《詩經》分為《風》、《雅》、《頌》三部分。《風》包括《周南》、《召南》、《邶風》、《鄘風》、《衛風》、《王風》、《鄭風》、《齊風》、《魏風》、《唐風》、《秦風》、《陳風》、《檜風》、《曹風》、《豳風》,共十五《國風》,詩一百六十篇;《雅》包括《大雅》三十一篇,《小雅》七十四篇;《頌》包括《周頌》三十一篇,《商頌》五篇,《魯頌》四篇。這些詩篇,就其原來性質而言,是歌曲的歌詞。
《墨子·公孟》說:“頌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意謂《詩》三百余篇,均可誦詠、用樂器演奏、歌唱、伴舞。《史記·孔子世家》又說:“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這些說法雖或尚可探究,但《詩經》在古代與音樂和舞蹈關系密切,是無疑的。《風》、《雅》、《頌》三部分的劃分,就是依據音樂的不同。
《風》是相對于“王畿”——周王朝直接統治地區——而言的、帶有地方色彩的音樂,十五《國風》就是十五個地方的土風歌謠。其地域,除《周南》、《召南》產生于江、漢、汝水一帶外,均產生于從陜西到山東的黃河流域。雅是“王畿”之樂,這個地區周人稱之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雅又有“正”的意思,當時把王畿之樂看作是正聲——典范的音樂。《大雅》、《小雅》之分,眾說不同,大約其音樂特點和應用場合都有些區別。
《頌》是專門用于宗廟祭祀的音樂。《毛詩序》說:“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這是頌的含義和用途。王國維說:“頌之聲較風、雅為緩。”(《說周頌》)這是其音樂的特點。
《詩經》的作者成分很復雜,產生的地域也很廣。除了周王朝樂官制作的樂歌,公卿、列士進獻的樂歌,還有許多原來流傳于民間的歌謠。這些民間歌謠是如何集中到朝廷來的,則有不同說法。漢代某些學者認為,周王朝派有專門的采詩人,到民間搜集歌謠,以了解政治和風俗的盛衰利弊;又有一種說法:這些民歌是由各國樂師搜集的.。
樂師是掌管音樂的官員和專家,他們以唱詩作曲為職業,搜集歌謠是為了豐富他們的唱詞和樂調。諸侯之樂獻給天子,這些民間歌謠便匯集到朝廷里了。這些說法,都有一定道理。各個時代從各個地區搜集來的樂歌,一般認為是保存在周王室的樂官——太師那里的。他們顯然對那些面貌互異的作品進行過加工整理,有所淘汰,有所修改。

















